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潘集区位于安徽省淮南市北部,面积600平方公里,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/4,是淮南国土面积最大的区,区辖11个乡镇、街道,人口44万。
潘集是一个资源大区、能源新区。号称华东第一煤电大区,境内有七大煤矿、三大电厂。预计到2010年,煤炭年产量将达3000万吨,年发电量将达700万千瓦以上。2008年7月开工的省级——安徽煤化工(淮南)基地园区目前正在加速建设。潘集是一个农业大区、富饶之区。境内沃野平畴,土质肥沃,雨量充沛,物产丰富。全区耕地45万亩,建立了优质粮、精细菜、养殖业、豆制品四大基地和农业科技园,农业产业化水平逐年提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