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潘集区位于安徽省淮南市北部,面积600平方公里,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/4,是淮南国土面积最大的区,区辖11个乡镇、街道,人口44万。
潘集是一个资源大区、能源新区。号称华东第一煤电大区,境内有七大煤矿、三大电厂。预计到2010年,煤炭年产量将达3000万吨,年发电量将达700万千瓦以上。2008年7月开工的省级——安徽煤化工(淮南)基地园区目前正在加速建设。潘集是一个农业大区、富饶之区。境内沃野平畴,土质肥沃,雨量充沛,物产丰富。全区耕地45万亩,建立了优质粮、精细菜、养殖业、豆制品四大基地和农业科技园,农业产业化水平逐年提升。